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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区水汀人家人才公寓申请对象一览

时间:2024-07-07 20:13:40
杭州临平区水汀人家人才公寓申请对象一览

杭州临平区水汀人家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1.经认定的杭州市、临平区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对应技能等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2.临平新城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上年度/本年度在临平新城缴纳的经常性税收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临平新城艺尚小镇、工业互联网小镇、算力小镇入驻企业达到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企业,分别给予2套、3套、4套人才公寓(不含企业中F类及以上人才、学历职称技能人才);

3.自2017年1月1日(含)起,临平新城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套人才公寓;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套人才公寓(不含企业中F类及以上人才、学历职称技能人才,且与第2项不得重复申请);

4.临平新城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规上营利性服务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套人才公寓(不含企业中F类及以上人才、学历职称技能人才,且此项与第2、3项不得重复申请;

5.临平新城区域内(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上市企业、杭州市鲲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每家企业给予4套人才公寓;上市培育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套人才公寓(不含企业中F类及以上人才、学历职称技能人才,与第2、3、4项不得重复申请);

6.通过评审的临平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每家企业给予1套人才公寓(且与2、3、4、5项不得重复申请);

7.与临平新城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机构,参照协议条款执行;

8.在临平新城创办企业,或受聘于临平新城内企业,或凭与临平新城企业的协议在临平新城短期实习的国(境)外人才;

9.在米兰时装周、纽约时装周、巴黎时装周、伦敦时装周、东京时装周等国外知名时装周发布过一次及以上独立秀的设计师品牌企业,或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等国内知名时装周发布过两次及以上独立秀的设计师品牌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套人才公寓(发布独立秀需提供时装周相关合同)。

10.上述分配给上年度/本年度在临平新城缴纳的经常性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市企业、杭州市鲲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人才公寓名额,可在其注册在临平新城重点建设区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范围内统筹使用。

以上分配给企业的国际人才公寓、水汀人家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如有交叉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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