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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工医保经办流程(沈阳市医保办理流程)

时间:2024-07-07 20:11:45
沈阳职工医保经办流程(沈阳市医保办理流程)

沈阳职工医保经办流程

1698经办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1)网上核定: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找到“医保网上服务”进入医保网办业务登录界面,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也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在“单位办事大厅”中点击“登录政务服务网进入医保网上服务”跳转到政务网登录。

成功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当月15日12时前,提出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医保中心在业务窗口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使用设在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自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网上核定:参保单位在办结当月人员变动业务后,于当月15日12时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并提出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由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可使用设在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自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核定手续,并应至税务机关按月足额缴纳医疗及生育保险费。

➤沈阳政务服务网

➤沈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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